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透露内容的现实、精确和原始,没欺诈记述、误导性陈述或根本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新闻媒体经常出现了两则有关好想你的新闻报道: (一)浚县百翼蜂业与好想你枣业合作修建年产18万吨高档蜂蜜营养饮料项目,总投资5亿元,主要生产以蜂蜜为原料的功能性饮品。
(二)好想你出让的郑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孙家子公司资产。 二、回应解释 上述媒体报道内容与事实相符,本公司现将涉及问题回应如下: (一)关于18万吨高档蜂蜜营养饮料项目 公司并未与浚县百翼蜂业合作修建年产18万吨高档蜂蜜营养饮料项目。 (二)关于出让子公司土地 1、土地价格公允,不不存在伤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郑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展开了评估,并开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2)公司与受让方郑州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之间不不存在关联关系。 (3)郑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人的土地正处于新郑市薛店镇,地理位置更为偏远,既不属于新郑市区,也不属于郑州航空港区中心方位。即便如报导中所述,新郑市某种程度70年使用权的商业用地,其改版竞拍价格要远高于45万/亩,甚至超过上百万元/亩的价格,公司本次出让价格大约为68万元/亩,并未远超过该范围,地理位置是影响出让价格强弱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2、关于土地预付款账务处置的问题,公司并未违背涉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虽然郑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参予竞拍并获得了土地,并缴纳了土地款,但是土地仍未交付给子公司用于,并未超过预计可用于状态。据此,公司并未将土地预付款算入无形资产科目。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三条,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长时间营业周期中所求、出售或消耗。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人。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不含一年,折合)所求。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互相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子公司预付土地购买款相符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因此公司亦并未将其算入流动资产项目中的预付账款。
综上所述,公司将土地预付款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未违背涉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其他解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登录的信息透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皆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出的公告不尽相同,若无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 前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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